——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主诉检察官胡泽英先进事迹材料
在孝感市检察院,有一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性,她就是该院公诉处副处长、年仅32岁的主诉检察官——胡泽英。
功夫不负有心人
1997年,胡泽英从中南政法学院进入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窗明几净的办公室,热情洋溢的同事,使胡泽英心里充满了幸福。她暗下决心,一定要像身边的同事们一样,成为一名爱岗敬业、优秀的女国家公诉人。
检察工作看似简单,实则十分复杂。有时一个案件的记录就达数寸之厚,甚至数尺之厚。要弄清案件的脉络、给案件准确定性并在庭审时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这一切,没有娴熟的业务知识是不行的。怎么办?她开始查阅大量的专业书籍,虚心向同事学习,理智而冷静地分析案情,就这样驾轻就熟,逐步实现着她“真正的优秀公诉人”的梦想。功夫不负有心人,在2004年初,由胡泽英办理的我市第一例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杜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因其是全市首例危害国家安全案,没有经验可借鉴,没有前例可以遵循,公诉难度不难想见。基于对她的了解,市院党组将这个极富挑战性的案子点给了她。自然,各种压力便接踵而来。面对自己从来没有办理过的社会影响如此巨大的案件,胡泽英知道哪怕只是细微的失误都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然而没有危险的战斗,即便胜利也没有光荣,公诉人的好胜欲望强烈的刺激着她。于是,在没有可供参考的案例和经验的情况下,处长带着胡泽英加班加点审查全部案卷材料,吃透案情,从长篇累牍的政论性文章中抓住杜某通过发表文章企图达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狐狸尾巴”。在没有相关证据立法的困难面前,她们也没有退缩,而是有针对性的翻阅大量法律书籍,寻求理论支撑点,反复斟酌,最终用自己的方法很好的固定了证据。在与杜某的反复接触中,她们又抓住了案件的灵魂--从精神上彻底的“打垮”了杜某。2004年5月18日,杜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公开开庭审理时,被告人杜某当庭表示愿意认罪伏法。此后,北京等地司法机关承办此类案件中遇到困难时,也纷纷到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来借鉴取证、庭审等方面的成功做法。胡泽英说:从受理到结案,整整5个月,仿佛很漫长,又好像在昨天,其中的酸甜苦辣都将成为我最为宝贵的经验财富,也是我成长路上的里程碑。
执著追求苦亦乐
对于胡泽英而言,工作的涵义决不只是单纯的生活来源,而是一种追求,对事实真相,对法律真谛的一股执着。
2005年,她承办陶某故意杀人案时,正值怀孕6个月。因为陶某在侦查机关始终认罪,且从其手中提取了被害人使用的手机,遗留在现场的烟咀上也鉴定出罪犯唾液中的DNA。同事们很关照她:这个案件很简单,就交给你这个重点保护对象办吧!出乎意料的是,提讯时陶某完全翻了供,不仅辩称没杀人劫车,对现场侦查机关提取的手机和作案工具铁棒,也作出了“合理”的解释。虽然同事们都认为这只是狡辩,现有证据可以定案,但她却认为推翻辩解不能想当然。关键的问题是现场证据已经穷尽,怎么办?她重新审查了案卷材料,再次摘录了案件重点,仔细将罪犯的供述进行前后对比后,然后果断的提出:跳出现场找证据!突破点就是陶某作案用的铁棒!既然在侦查机关交代铁棒是早在作案前就随身携带,平时又经常结伙偷盗,那么他的同伙中是否有人见过这根形状特殊的铁棒呢?突破口的发现让她为之一振,顾不得需要休息的医嘱,带着验证判断的急切心情,带着将案件查踏实的迫切愿望,托着笨重的身体,她先后两次赶到案发地找到陶的同伙核实情况。经指认,陶的同伙承认曾多次见过陶某随身携带这根铁棒。随后,胡泽英又联系公安局办案人,进一步取得了与陶某同监室的罪犯唆使陶某翻供的证词。就这样,公诉方的证据被织成了一张不透风的网,无懈可击。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与辩护律师听到了这几份证据后,都悄悄的改变了“是盗窃不是杀人”的辩护观点。陶某最终被判处死刑。别人不理解她:“你现在不仅是检察官,更是准妈妈,为了孩子也不至于这么玩命吧?”可她却认为:案件就是命令,就是职责,没有选择。
矢志不渝护法威
公诉部门的工作,总是周而复始,案子一件又一件移送过来,辛辛苦苦办结一件又一件,没完没了。很多人关心的对她说:你在公诉部门工作的时间太长了,不利于成长,你可以要求调整一下呀!然而,胡泽英一参加工作就扎根在公诉处,这一干就是十年,越干越精彩。“她外表柔弱,其实性格很倔强,工作起来充满了激情。在她身上你可以感受到很强的正义感和使命感。”这是同事对她的评价。
2005年,公诉处受理了特殊的盗窃案。这是一起以胡某等人为首的12人结伙盗窃130头耕牛和马匹的案件。因为案件牵涉到的是几百户农民的切身利益,群众反映相当强烈、案情重大、复杂,领导要求必须在一个月内将这个案件审结。时任主诉检察官的胡泽英主动揽下了此案。一上班,她就一头扎进案卷堆里。面对着冗长的材料,犯罪嫌疑人含混的记忆、互相推诿的口供,胡泽英细致分析,反复琢磨,上班的时间不够用,下班回家后继续干。一个人干不过来,就让丈夫帮她查阅资料。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就把厚厚的案卷浓缩成十几页的案件综合化审查报告,为成功公诉此案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对证据辨微析疑,慎思明查后,她还大胆的提出了改变公安机关对案件部分事实和定性的意见。为一起普通的案件而付出如此努力,胡泽英的同事早已经习以为常,他们知道这又是胡泽英身上的那股子“犟”劲使然。
在办理刘某故意杀人案时,为查实被告人在提讯时说曾在侦查阶段遭受过刑讯逼供的辩解,胡泽英准备让侦查此案的公安机关承办人出庭作证,但让公安干警出庭作证在以前从未尝试过!让公安机关承办人完成从侦查员到证人的角色转变,亦非易事。果然,胡泽英的要求刚出口,就被婉言拒绝。为了查清事实、确定侦查机关取得的证据的法律效力,胡泽英一趟又一趟去做侦查人员的思想工作,直至其答应出庭作证。最终,整个举证过程得到了法官的认可,庭审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衣带渐宽终不悔
“我喜欢辩论,我珍惜女公诉人这个形象,它让我有一种自豪感”,所以胡泽英将每次开庭都作为对自己的一次挑战,珍惜每一个超越自己的机会。但她的每次开庭经历都会是有所收获却略带遗憾的,因为她认为“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令自己满意的庭审”。
2006年10月,她为全市第一例制造、贩买毒品的被告人杨某等7人制造、贩卖毒品出庭支持公诉。那天,国徽映衬下的法庭格外庄严神圣。庭上,公诉席上年轻的她和身旁堆成小山的诉讼卷宗,与7名被告人、13名辩护律师的“阵容”形成强烈反差。庭下,查办该案的公安人员期待胜利的眼光、旁听学生信赖的眼神、被告人家属怨愤的眼光,辩护人咄咄逼人的眼神,给庭审平添了几分紧张气氛。“我只知道帮助他们制造这些东西可以赚钱,但不知道是这是毒品”,“我没有指使他们制造氯胺酮,我只是对化学合成方法感兴趣”,庭审中,7名被告人均翻供抵赖,辩护人大都作了无罪辩护,对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横加指责,案件一开庭就陷入复杂化。书记员小声的对她说:怎么办?
只见胡泽英沉着地应对众多经验丰富的律师和百般狡辩的被告人。她把庭审的节奏紧紧的握在手里。简洁到位的讯问,直切要害;利用矛盾攻击矛盾的质证,让被告人的辩解漏洞百出;利用多媒体井然有序的示证,充分展示现场制毒证据的同时,让被告人和辩护人对法官说:我们没有异议;近10页的公诉词,直接从犯罪本质入手,条分缕析,纵横捭阖,入情入理,有理有据;简短迅速有力的答辩,让案件的焦点不再悬疑。而第一被告人辨护律师咄咄逼人,似乎很有把握,胡泽英认真的听着他们的辩护词,思索着,很快便发现辩护人的两个观点之间存在的矛盾,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寥寥十几个字,几句话就瓦解了辩护人的防线。经过10个多小时的庭审,合议庭采纳了公诉意见,法院最后以制造、贩卖毒品罪对7名被告人依法定罪处刑。庭审后,辩护律师说,“这个公诉人反应真快!”而这一切都来自她对业务的娴熟及工作中的一丝不苟。
刚放下杨某等人制造贩卖毒品案,顾不上喘息,胡泽英就接手了省院交办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某受贿案”,她把刚满一岁的女儿留给了公公婆婆,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案情的审查中。那段时间,熬夜加班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双休日和节假日对她来说更像是奢侈的享受。等办结了案件,一回到家,她抱着女儿想好好的亲亲时,孩子却极不情愿的用小手推开她,转身紧紧的依偎在奶奶怀里,抑制不住的泪水顺着她的脸庞悄悄的滑落……
因为工作成绩突出,胡泽英先后1次荣立二等功,1次荣立三等功,3次获得嘉奖,并被授予孝感市委直属机关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孝感市先进检察官等荣誉称号,在湖北省“2006年度全省优秀公诉人”评比中,她又以优异的成绩荣获“全省十佳优秀公诉人”称号。孝感电视台“时代先锋”专栏、《孝感日报》多次报道她的事迹。十年来,她先后承办各类重特大刑事案件400余件,500多名罪犯被她送上法庭,所办案件起诉准确率和法定时限结案率均达到100%。
这就是胡泽英同志——一名优秀的女国家公诉人。